近日,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《商丘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(2024-2035年)》,为未来十年的城市发展描绘了清晰蓝图。该规划以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,结合商丘实际,全面部署城市更新行动,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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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进入存量提质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新阶段,城市更新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自2020年10月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首次将“城市更新行动”纳入五年规划以来,中央多次强调要打造宜居、韧性、智慧城市。在此背景下,商丘市积极响应,组织编制了本次专项规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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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规划,商丘市城市更新范围覆盖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269.34平方千米区域,规划期限为2024年至2035年,分近(2024-2027)、远(2028-2035)两期实施。更新对象主要包括旧居住类、旧产业类和旧线状基础设施类三大类,以及历史建筑、老城区空闲地等其他需要提升的区域。总体目标锚定“对外开放桥头堡、枢纽经济新高地、智慧美好现代品质之城”的发展愿景,通过“提能级、优环境、保民生”三大路径,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、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针对当前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,规划提出了四大核心任务:首先,优化空间结构,提高城市能级。重点解决产业优势度不足、高能级消费中心欠缺等问题,通过盘活闲置产业空间、培育新兴产业集群、提升商圈能级等措施,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。其次,改善人居环境,提升生活品质。针对公共绿地分布不均、滨水景观缺乏特色等问题,计划新增一批高品质公园绿地,推进滨水空间改造,打造“城市秀带”。同时,加强老旧小区改造,完善公共服务设施,构建15分钟生活圈。再次,保护历史文化,传承城市文脉。对历史街区、文物古迹实施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,探索“文化+旅游”“文化+创意”新模式,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。最后,创新体制机制,激发市场活力。建立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,形成多方共赢格局。
为确保规划落地见效,商丘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。一方面,按照“留改拆”并举原则,分类推进不同区域的更新工作;另一方面,选取典型示范项目先行先试,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。此外,还将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,定期跟踪监测规划执行情况,及时调整优化策略。
此次规划的发布标志着商丘市城市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。通过系统性、前瞻性的布局,不仅将有效破解当前面临的各种难题,更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未来,随着各项政策的深入实施,一个更加宜居宜业、富有魅力的现代化商丘必将展现在世人面前。